意见反馈

GEM上市委员会之决定及取消上市地位

2021-11-23 00:00:00

本公佈乃由即时科研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26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之公佈(「该等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股份暂停于联交所买卖;(ii)联交所发出复牌指引;及(iii)暂停买卖季度更新。除另有指明外,本公佈所使用之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GEM上市委员会之决定

本公司接获联交所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之函件(「决定函」),列明GEM上市委员会经考虑本公司之证券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起暂停买卖,而本公司未能于复牌限期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前履行复牌指引,因此,GEM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条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

取消上市地位

决定函中指出,本公司股份(「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最后日期将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而股份之上市地位将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正起被取消。

对股东之影响

本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务请注意,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后,儘管股份之股票仍继续有效,但股份将不会于联交所挂牌,亦不会于联交所买卖。其后,本公司将不再受GEM上市规则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