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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暂停买卖之进展之季度最新资料

2020-02-0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五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九年二月八日、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之公佈(「该等公佈」),内容有关本集团之P2P业务营运及本集团自其暂停买卖以来之发展之最新资料。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刊发有关营运公司独立调查之主要调查发现以及本集团内部监控审阅结果之公佈。本公司亦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日刊发尚未刊发之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公佈及报告、截至二零一八年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佈及报告、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第一季度业绩公佈及报告以及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佈及报告。

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本公司已向联交所作出呈交,表示本公司已达成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之公佈中所载之所有复牌条件(「复牌条件」),并要求确认恢复买卖。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联交所提醒本公司,为恢复买卖,本公司须向联交所证明并获其信纳,本公司已达成所有复牌指引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联交所当时就本公司于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之不合规情况表示关注,并表示除非本公司解决联交所之关注事宜及显示其已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否则联交所将建议GEM上市委员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条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

本公司正准备作出呈交,以解决联交所之关注事宜,并将于适当时候就暂停买卖之发展及进展作进一步公佈。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