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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投资委员会委员之辞任

2020-03-23 00:00:00

福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钱君林先生(「钱先生」)因其个人事业及发展的需要,已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投资委员会之职务,由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钱先生确认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与其辞任有关而须知会联交所或本公司 股东留意之事宜。

董事会谨此对钱先生于本公司任职期间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5.05 (1)条,上市发行人之董事会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GEM 上市规则第 5.05 (2)及 5.28 条分别规定,至少其中?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具有适当之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及审核委员会应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

于钱先生辞任后,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仅拥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本公司未能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5.05 (1)、5.05 (2)及 5.28 条所载之规定。

本公司正在物色合适人选以尽快填补空缺,以符合 GEM 上市规则第 5.06 条及第5.33 条所载规定,并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