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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补充公告

2020-02-19 00:00:00

本公告由威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之盈利警告公告(「该公告」)。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获得的资料以及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审查,本集团预计录得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2,500,000港元至3,800,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相比将减少约70%至80%。此乃主要归因于以下各项的综合影响:(1)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相比,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销售额减少约20%至25%,至约84,000,000港元至89,000,000港元,主要是由于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下半年香港社会出现动盪,影响了海外客户到访本集团展厅及下达销售订单的意欲;及(2)与二零一八财政年度相比,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毛利率下跌约两个至四个百分点。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本集团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的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上述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年度业绩。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该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或前后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