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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11-06 00:00:00

本公告由威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之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将录得介乎500,000港元至1,000,000港元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与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所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2,500,000港元相比减少约60%至80%。

董事会认为有关减少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整体毛利率较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下跌约八至十个百分点,乃归因于以下各项之合併影响:(i)服装产品业务之毛利率减少,乃由于全球零售市场之悲观情绪令客户倾向下达平均售价较低的订单,导致毛利率下跌;及(ii)于二零二零年第二季开展毛利率较服装产品业务低之建筑材料业务。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及现时可获得资料,上述资料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亦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可能须作出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业绩公告,该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或前后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