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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5-11 00:00:00

本公告乃由奥传思维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所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之盈利警告及其补充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之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公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零财年」)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最新管理账目」)的最新检阅,相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九财年」)之纯利约0.8百万港元,本集团于二零二零财年预期录得净亏损约5.5百万港元。有关跌幅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

(i)二零二零财年期间自电竞活动管理服务及数码媒体业务产生的收益相较于二零一九财年期间有所减少;

(ii)使用权资产折旧及融资成本增加(因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而于二零二零财年期间经已生效)所致;及

(iii)行政开支增加,主要是由于二零二零财年期间开展新餐饮业务而产生的开支增加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最新管理账目及本公司当前可获得之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确认。有关本集团表现之进一步详情将于本公司二零二零财年之全年业绩公告中披露,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