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根据「 本集团」 )日期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及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之公告(统称「 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17.26A 条作出。
本集团近期发展
本公司股份因其无法刊发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而自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起暂停买卖。本公司一直根据香港联交所发出的多封复牌指引函并全面考虑其指引函 GL95– 18 而竭力尽快恢复其股份买卖。然而, 本公司于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收到联交所发出之函件(「 函件」),联交所 GEM 上市委员会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9.14A 条决定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除牌决定」)。函件指出,本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而本公司之上市地位自 二零二零年六月廿二日上午九时正起取消。
经过审慎考虑及咨询专业意见,本公司已于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4.06(2) 条,向联交所 GEM 上市覆核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以覆核除牌决定。 于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联交所确认已接获本公司覆核申请,并将于适当时候通知本公司覆核聆讯的日期。
本公司于近期对其主要子公司,南宁商品交易所就其恢复业务上获得重大进展。 直至本公告刊发之日,南宁商品交易所已将其商品交易平台,与广西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成功连綫。广西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经当地官方广西壮族自冶区地方金融监督局认证和授权的,独家为各类型商品交易所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公司。 由于国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及南宁市市政府相关部门未能如常办公,至使NCCE 的复修业务进度受到拖延,本公司相信一旦南宁商品交易所的业务恢复如常后,将会对本集团稳步贡献业绩和盈利,并促使本公司集资及债务重组成功。
若南宁商品交易所业务能按步恢复如常,本公司当能在指定限期内编制出复牌方案。本公司的两名主要债权人已同意牵头促成本公司的债务重组方案,该两名债权人合共占本公司在港整体债务的 82%。本公司认为,若该债务重组方案最终得以落实,将会为所有公众股东获得最大利益。
本公司将继续及时更新其恢复买卖股份及任何其他相关发展方面的进展。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之该等公告所披露,预期载有(其中包括) (i)投资协议详情; (ii)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委任代表表格之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以来在中国不幸爆发冠状病毒,导致中国和香港之间的各种严格检疫及旅行限制,故此需要额外时间预备将载于通函内之若干资料,本公司预期寄发通函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 GEM 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由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已暂停买卖股份。股份将继续 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将通过适时按照 GEM 上市规则之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向公众提供有关最新重大发展的资讯。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