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之规定及《证劵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取消上市地位之决定
本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联交所发出之函件(「函件」),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GEM上市委员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条决定取消本公司的上市地位(「除牌决定」)。
函件指出,本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而本公司之上市地位自2020年6月22日上午九时正起取消。
覆核除牌决定
经过审慎考虑及咨询专业意见,本公司已于2020年6月11日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06(2)条,向联交所GEM上市覆核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以覆核除牌决定。。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由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已暂停买卖股份。股份将继续 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将通过适时按照 GEM 上市规则之规定作出进一步公 告,向公众提供有关最新重大发展的资讯。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