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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2020-01-08 00:00:00

兹提述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协议本质上乃就设立合营公司、债转股安排及购股期权建立框架。就成立合营公司而言,预计合营公司将分别由兴富拥有45%、绿盾拥有30%及其他投资者拥有余下比例。有关各方仍在落实彼等于合营公司之实际各自股权、角色及控制权。

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本集团于香港之未偿债务总额约为450百万港元。预计大部分债务将按本公司与有关债权人釐定的发行价(暂定为每股0.01港元)资本化为本公司股份(「股份」)。预期债转股安排将于股份复牌后完成。本公司了解,除非发行人满足所有复牌条件或指引并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已停牌发行人不会获授予新股份上市许可。购股期权旨在为债权人提供订立债转股安排的激励及退出机制。

假设协议所载措施获成功实施,预计本集团的债务将大幅减少,这将解决本集团持续经营的相关事宜。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告所披露者,本公司正积极与其核数师联络,以刊发GEM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所有尚未公佈之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保留意见。预计GEM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尚未公佈之财务业绩将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五日或之前获公佈。

本公司亦谨此澄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的公告内所提及的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退回协议项下的按金之日。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的公告所披露,根据复牌指引,倘本公司未能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对造成其停牌的问题作出补救;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满意;及恢复其股份买卖,则上市部将向GEM上市委员会建议将本公司除牌。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对造成其停牌的问题作出全面补救。本公司将通过适时根据GEM上市规则之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向公众公佈有关最新重大发展的资讯。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