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6A条作出。
本集团近期发展
本集团主要从事(i)提供融资担保、融资及顾问服务及(ii)提供网上交易平台服务之业务。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十一个月,本集团涉及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及相关顾问服务之业务营运照常进行。随着二零一九年第四季度东盟交易所新买卖系统的实施,预计东盟交易所之交易量及收益将因此改善。
本公司正积极与其核数师保持联繫,以刊发GEM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尚未公佈之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保留意见。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之公告。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之公告所披露,本公司、 Capital Gain、绿盾及彭先生订立协议,据此,兴富及绿盾应成立合营公司。
作为本公司复牌建议之其中一部份,本公司正与其现有债权人商讨,以将本公司全部或部份债务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债转股安排」)。本公司将与有关债权人商讨,在债权人接受债转股安排同时,就债转股安排下发行及分配之本公司股份,授予合营公司购股期权(「购股期权」)。
根据协议,合营公司将于协议日期起计十个营业日内向本公司作出10,000,000港元之可退回按金(「按金」),及该按金已由绿盾代表合营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向本公司作出。本集团将继续积极寻求集资机会,以改善其营运资金需求及解决本集团债务。
关于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宣佈之与世农汇的投资协议,鉴于本公司于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告中所披露的可能战略合作,本集团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以执行及实施可能战略合作,投资协议之条款因可能战略合作或会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GEM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及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之该等公告所披露,预期载有(其中包括) (i)投资协议详情; (ii)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委任代表表格之通函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预备将载于通函内之若干资料,本公司预期寄发通函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GEM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股份
应本公司要求,由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已暂停买卖股份。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将通过适时按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向公众提供有关最新重大发展的资讯。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