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复牌状况之季度更新及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

2019-10-08 00:00:00

兹提述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6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集团近期发展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除其他外)本公司与新峰已就撤销清盘呈请达成共识,且同意传票已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提交高等法院。本公司接获高等法院通知,清盘呈请已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的听证会上被正式撤销。

本公司正积极与其核数师保持联繫,以刊发GEM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尚未公佈之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保留意见。

凭藉订立最终投资协议,本公司期望于短期内改善本集团之业务营运。

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66条及第18.79条,本公司须于每个财政年度的九个月结束后45天内(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就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刊发其第三季度业绩公告(「第三季度业绩公告」)并发出其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由于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第一季业绩公告及中期业绩公告仍待刊发,预计本公司不能按照GEM上市规则于指定时间内作出第三季度业绩公告并向股东发出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通知股东有关发表及刊发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第一季度业绩公告、中期业绩公告及第三季度业绩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股份

应本公司要求,由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已暂停买卖股份。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将通过适时按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向公众提供有关最新重大发展的资讯。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