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清盘呈请(统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及新峰已就撤销清盘呈请达成共识,并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向高等法院提交同意传票。本公司获高等法院告知,清盘呈请已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聆讯时正式撤销。
本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之股份由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已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