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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复牌状况之季度更新、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延迟发出中期报告

2019-07-05 00:00:00

兹提述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6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集团近期发展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之公告(「自愿性公告」),内容有关(除其他外)世农汇、东盟交易所与本公司之间之投资框架协议。本公司欣然宣佈,世农汇、东盟交易所、本公司与其他方已订立最终投资协议。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章,订立最终投资协议构成本公司方面一项须予公佈交易。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遵照GEM上市规则就最终投资协议之详情作出进一步公告。

有关清盘呈请及复牌之更新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之公告所披露,清盘呈请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高等法院聆讯。高等法院颁令,将清盘呈请之聆讯押后至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由聆案官处理。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就存放及转让本公司股份取得认可令,并将向对手方寻求同意。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申请认可令。本公司将适时就任何有关清盘呈请的重大发展作出进一步公告。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现正积极处理清盘呈请及检讨本集团之营运状况。凭藉订立最终投资协议,本公司期望于短期内改善本集团之业务营运,以符合有关复牌条件。

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延迟发出中期报告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53条及第18.78条,本公司须于每个财政年度的六个月结束后45天内(即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刊发其中期业绩公告(「中期业绩公告」)并发出其中期报告(「中期报告」)。由于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及第一季业绩仍待刊发,本公司不能按照GEM上市规则于指定时间内作出中期业绩公告并向股东发出中期业绩报告。本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通知股东有关发表及刊发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第一季业绩公告及中期业绩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由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已暂停买卖股份。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将通过适时按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向公众提供有关最新重大发展的资讯。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