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延期举行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特此提供有关审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的补充资料。
本公司尚未向核数师提供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管理账目,原因为本公司(其中包括)仍在等待其附属公司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东盟交易所」)的经落实管理账目。核数师已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以进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审计工作。为提供完整信息,且儘管与核数师要求以进行其审计工作之资料无关,本公司仍在结算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审计费用,且正在与核数师协商就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审计费用达成一致。
本公司正在落实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管理账目。然而,本公司财务总监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管理账目落实前辞任,且东盟交易所之会计主管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辞任,而本集团正在物色适当候任人选以接替相关工作,使得落实管理账目延迟。本公司已敦促东盟交易所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儘快落实管理账目,且预期将于两周内得到东盟交易所的管理账目。此外,本公司综合管理账目亦须获得有关东盟交易所及本公司无形资产的估值报告。根据估值报告或会或不会作出减值,其亦将影响审计过程。
本公司预期将于向核数师提供必要资料后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儘快完成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的审计。然而,经核数师确认,本公司知悉,即使其可能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供综合管理账户并结清所有未偿付审计费用,其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仍不能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章,本公司须于不迟于其财年截止日期后三个月(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刊发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本公司将要求暂停其股份于联交所买卖,且暂停买卖将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董事会承认延迟刊发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将构成违反GEM上市规则第18章。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有关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的任何重大进展。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