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知悉,本公司股份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出现价格下跌及成交量上升。
本公司获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彭文坚先生(「彭先生」)告知,由彭先生所持并存放于设有保证金融资之证券交易账户的合共46,124,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61%)于市场上出售,乃因彭先生的股票经纪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进行强制出售(「强制出售」)所致。
紧接强制出售前,920,766,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2.09%)由彭先生及彭先生之间接全资拥有公司添御有限公司(「添御」)持有。紧接强制出售前,彭先生所持有约208,48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1.79%)已抵押予股票经纪商。添御所持有655,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7.05%)以Prosperous InternationalFinance Limited(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之公告所披露,其为由本公司发行全数本金额149,500,000港元之有担保及有抵押可换股债券之认购人)为受益人受押记。
GEM上市规则第5.56条规定,(除其他外)在上市发行人刊发财务业绩当天及年度业绩刊发日期之前60日内,其董事不得买卖其所属上市发行人的任何证券。强制出售构成彭先生方面不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56条及5.61条。
本公司核数师(「核数师」)通知本公司,其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核数师因待本公司提供重大资料而未能继续进行审计工作。因此,董事会会议将延迟至董事会将予釐定及公佈的另一日期举行。本公司将于董事会会议举行后就年度业绩作出公告。本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董事会在有关情况下作出有关本公司之合理查询后确认,除上文披露者外,其并不知悉有关价格及成交量变动之任何原因或任何资料,乃为避免本公司之证券出现虚假市场而须予以披露,亦不知悉任何内幕消息须按照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予以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恢复买卖
本公司股份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一时零一分起在联交所暂时停牌,以待发佈本公告。本公司已提交申请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恢复买卖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