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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保金融集团已获得证监会批准收购长城证券有限公司及进一步延长有关收购之截止日期

2018-02-28 19:28:00

谨此提述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关於涉及收购长城证券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约63.97%之买卖协议之公布及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关於延长截止日期之公布(分别称为「公布」,统称「该等公布」)。除非文义另有所述,否则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之公布所披露,截止日期已延长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或各订约方可能协定之其他日期)。

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证监会已发出买方成为目标公司大股东(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款》)申请之书面批准。另外由於需要更多时间达成其他该等条件,因此,买卖协议各订约方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第五份补充协议(「第五份补充协议」),据此,各订约方同意将截止日期延长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或各订约方可能协定之其他日期)。

除上述延长截止日期以外,买卖协议、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三份补充协议及第四份补充协议之其他所有条款及条文将维持不变以及买卖协议仍完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