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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保金融集团自愿公告业务更新

2018-01-02 21:34:00

此乃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出之自愿公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根据较早前本公司与本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东盟交易所」)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本公司作为贷款方行使其将5,000,000美元借款(「借款」)当中的2,520,000美元转换成亚太商品交易所股权之权利(「债权转换」)。在债权转换後,亚太商品交易所将由本公司全资拥有,其财务业绩将并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是次债权转换的金额是参照亚太商品交易所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的资产净值减去所有未缴股本来厘定。所有借款余额及未支付的利息将继续作为东盟交易所尚欠本公司的债务。

亚太商品交易所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根据印尼法律成立,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它的业务范围是提供商品交易平台。亚太商品交易所的初期注册资本为50,000,000,000印尼盾,全部由东盟交易所以借款支付。

由於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计算,有关上述债权转换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少於5%,故该债权转换并不构成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本公司之一项须予公布的交易。

债权转换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之公告指出,亚太商品交易所已获得印尼相关的政府机构批出所有营运牌照,可以正式开展线上大宗商品现货及中远期交割交易业务。此外,在符合当地政府及监管机构施加之若干法律及合规要求之後,亚太商品交易所可开展财务期货交易业务。为此董事认为亚太商品交易所联同本集团旗下其他相关业务,既可编织一张现货大宗商品交易网络,亦可同时发展期货交易业务,并可在完成收购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约63.97%已发行股份之後(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公布所披露),协同亚太商品交易所考虑发行相关金融产品,在区域内进行发行及发售,令本集团成为跨区域金融产品发行及发售公司。由於印尼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亦多与其他穆斯林世界国家有恒常紧密的商业接触,估计利用亚太商品交易所这个支点,可以连合区内各族人士进行商业交流,产生协同效应,发展潜力十分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