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中国融保金融集团自愿公告战略合作协议

2016-11-11 21:36:00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订立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订约方: (i)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政府;及

(ii) 本公司

合作: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订约双方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夥伴关系。本公司认可东兴市人民政府为开展跨境电子交易及跨境资金结算项目之主要合作夥伴。

战略合作协议之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夥伴关系。东兴市人民政府视本公司为最重要的长期战略合作夥伴之一,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广西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的优势政策,共同推动中国—东盟区域性大宗商品跨境交易、融资及跨境资金结算业务试点项目在东兴市人民政府辖区落地开展。本公司视东兴市人民政府为最重要的长期战略合作夥伴之一,在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东兴市人民政府辖区为开展跨境电子交易及跨境资金结算项目的主要(合作单位)地区。

战略合作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其中包括:

(1) 建立一个面向东盟国家之现货大宗商品之电子交易平台,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政府沿边口岸为交割基地;

(2) 建立重点为东兴市企业提供跨境交易供应链融资平台;

(3) 建立以东兴市为资金归集地之跨境资金结算中心;

(4) 建立一个座落於东兴市之核心,以人民币计价之跨境贸易之外汇风险交易对冲平台;及

(5) 协助加快东兴市之跨境电商工程建设。

东兴市之背景

东兴市地处中国大陆海岸线最西南端、广西南部,与越南北方商贸最繁荣的广宁省芒街市仅一河之隔,是中国唯一与越南海陆相连的国家一类口岸城市。一九九二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一九九六年成立县级东兴市,二零一零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此外,东兴市是广西边民互市政策下其中最活跃的中越边境交易的城市。广西享受边民互市点包括(1)防城港市(东兴、杨屋、峒中、里火、滩散,(2)崇左市(浦寨(弄尧)、油隘、平而、叫隘、水口、布局、那花、科甲、爱店、北山、板烂、硕龙、岩应、德天),(3)百色市(龙邦、岳圩、新兴、盂麻、平孟、百南、那布)。

二零一六年六月,新华通讯社把中国经济信息社关於支持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政策建议发送给广西政府的相关部门,其中提出「沿边与东兴已经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上进行了试点创新未来可推进建成东盟境内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 、「加强人民币在东盟贸易中心的使用率,以期人民币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关键货币」、「建议在广西东兴试验区内,在兑换人民币与越南盾业务不受个人结汇年度50,000美元和单日累计5,000美元额度限制」及「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在广西小范围试点东盟小币种交易所需相关政策先行先试东盟小币种交易平台╱中心」。此外,当中还提及将国家金融信息平台建设的人民币50亿元启动资金向此倾斜,并将发挥人才,信息,技术等资源的集合优势,一并推动「东盟大宗商品离岸交易中心」、「区域性国际金融信息中心」、「自贸区金融研究中心」、「人民币离岸市场」、「中国—东盟大宗现货交易中心」、「物流信息平台」的具体建设事宜。为此落实有关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需要实行多项政策,其中包括:

? 增加广西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

? 对东盟信息港平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 加强人民币在东盟贸易中的使用率

? 加快推进广西金融改革,建成一批中国—东盟自贸区核心城市

? 对中国东盟大宗现货交易中心进行明确直接的监管

为配合以上的政府政策,东兴市将着力打造以「跨境贸易」为首的六大跨境产业,全力推进边海经济带建设,把东兴市建成中国沿边开发开放引领区、中国东盟战略合作示范区。

二零一六年九月,在第二届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上,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通讯社属下全资子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广西提出的「构建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战略定位,双方共同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金融信息平台项目,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和人民币离岸交易市场,打造以广西为支点的中国-东盟信息枢纽,形成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中国经济信息社是新华社直属机构,是中国经济信息事业的开创者,在中国设有30家分公司,在全球有180多个信息采集点为海内外两万多家用户提供权威和事业的经济信息服务。

合作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履约担保服务及顾问服务之业务。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完成注资後,持有北京金点拍之60%股权而取得控股权,并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完成注资後,持有东盟交易所约52.6%股权而取得控股权。北京金点拍之主要业务为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网上贸易平台服务。东盟交易所之主要业务乃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农产品、能源产品、化学品、机器及设备等商品之交易提供电子市场。北京金点拍及东盟交易所之业务成为本集团之新增须予申报营运分类。

董事认为,战略合作协议与本集团之长期策略一致,即开发东盟交易所之交易平台,及加快传统交易所与新电子商务之并行发展,本集团亦可因预期中国及其他海外市场之商品交易行业之增长而受惠。是次与东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可将东盟交易所的本土跨境交易所业务推一步延伸,战略性的地位,以交易为手段涉入相应的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小币种交易(兑换)业务,进一步巩固交易平台贸易的优势,领导同行竞争,为实现国家宏观「一带一路」政策提供一个落地方案。董事认为,战略合作协议之条款公平合理,而合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之利益。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相应涵义:

「东盟」 指 东南亚国家联盟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创业板上市(股份代号:8090)

「合作」 指 东兴市人民政府及本公司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拟进行之合作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东兴市」 指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

「创业板」 指 联交所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人士

「北京金点拍」 指 北京金点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拥有60%之附属公司

「东盟交易所」 指 南宁(中国 — 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一间本公司间接拥有52.6%之附属公司

「东兴市人民政府」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政府,一名独立第三方及

战略合作协议之订约方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指 东兴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订立之战略合作协议

「港元」 指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