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本公司作出的自愿公布。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本公司与IPS订立合营协议。
合营协议
订约方 : (i) 本公司;及
(ii) IPS
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并经一切合理查询後,IPS及彼各自之联系人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合营协议之 : 根据该合营协议,本公司和IPS在香港成立一间合营公司分别持主体事项 有51%及49%股权,本公司则透过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AGI持有该香港合营公司之51%股权。该香港合营公司会是一个重要的操盘渠道,让本公司与东盟交易所开发台湾地区的业务。
该香港合营公司会在台湾建立合适的运营公司。
台湾公司具体工作包括:
(1) 寻求生意机会,交易伙伴和其他必要的专业服务提供商;
(2) 为台湾伙伴提供合适的培训;
(3) 在台湾开展和保持商业和政经社会脉络和;
(4) 进行其他有利於东盟交易所的业务的必要活动。
(5) 逐步在中国、东盟国家、台湾三地串通实物贸易後,进而实施货物票据化,为实体贸易工作提供长期可靠的融资渠道,一方面促进贸易往来,另一方面为各地方一般中小投资人提供一个低门槛,稳定收入的投资工具。
合营协议订约方之资料
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i)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履约担保服务及顾问服务之业务;及(ii) 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网上贸易平台服务。
IPS为一间香港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在台湾有广泛的联系和业务存在,并有意欲扩大其范围涵盖东盟国家。
订立合营协议之因由及裨益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 本集团完成了对东盟交易所的收购并注资人民币120,000,000元,正式成为其控股股东。东盟交易所是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注册成立的公司。东盟交易所是中国为数不多的机构,得到中国国务院批准,可以开展广泛的实体商品交易业务(即期 — 交割和远期 — 交割),包括中国以及其他东盟国家。东盟交易所已在印尼成立了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亚太商品交易所,可进行与东盟交易所类似的商品交易业务,业务地域范围包括印尼,东盟各国和中国。
当亚太商品交易所能进一步满足当地其他法定条件後,可将其业务范围扩展到金融期货 — 非交割类业务。
本集团将使业务更趋多元化,以扩展其收益来源。本集团渴望扩大东盟交易所的业务到台湾。由止,而将东盟交易所业务范围涵盖中国、东南亚各国及台海两地,透过实物交易,形成有公信力及透明的商品价格指标。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相应涵义:
「东盟」 指 东南亚国家联盟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CAGI」 指 中国金融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本公司」 指 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在创业板上市(股份代号:8090)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创业板」 指 联交所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人士
「IPS」 指 IP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合营协议」 指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本公司与IPS订立之合营协议
「东盟交易所」 指 南宁(中国 — 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指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