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向东盟交易所作出之注资事项,以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注资事项之完成。完成注资事项後,东盟交易所由投资者持有约52.6%。故此,东盟交易所成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将综合计入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近期,东盟交易所发现在全国各地有不法分子,盗用东盟交易所的名称和标志,私设实体经营店、「NCCE」的名称等进行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东盟交易所及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东盟交易所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日发出声明,内容如下:
1. 凡未经东盟交易所授权的会员单位及居间商开设的实体店、体验店及其在开设的实体店、体验店宣传东盟交易所的任何产品,均属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後果,东盟交易所不予承担;
2. 禁止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所有员工未经许可使用东盟交易所的NCCE标志或其他可能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解的有关标识、图案、文字等内容。东盟交易所严格执行宣传管理制度,所有相关资讯都会通过官方网站(www.chinancce.com)进行发布,其它资讯来源均为非法转载或违规发布;
3. 东盟交易所一贯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规则,杜绝一切非法牟取利益的行为;
4. 东盟交易所保留对盗用东盟交易所名义开设实体店、体验店或盗用NCCE标志的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参与东盟交易所业务的客户,如遇到非法实体店、虚假宣传,或以交易体验、交易谘询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的,欢迎及时向东盟交易所举报,举报电话:86-4008099361或86-0771-8013273;若已遭受经济损失的,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因轻信虚假资讯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後果,均与东盟交易所及本集团无关。
注: 如此中文本与英文译本有任何不一致情况,概以中文版为准。英文译本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