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获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彭文坚先生(「彭先生」)及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张凯南先生(「张先生」)告知,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添御有限公司(「添御」)出售25,0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49%)予彭先生并出售20,0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19%)予马中和医生(「马医生」)全资拥有之Best Access Holdings Group Limited(「Best Access」)(「出售事项一」)。本公司亦获马医生告知,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Best Access出售3,747股添御普通股(占添御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494%)予兴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兴富」)(「出售事项二」)。於出售事项二後,添御由兴富全资拥有。兴富由彭先生及张先生分别合法实益拥有51%及49%。
紧随出售事项一完成後,添御拥有669,716,000股股份之权益(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9.87%)而彭先生拥有223,26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3.29%)之个人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彭先生及张先生各自被视为拥有添御所持有669,716,000股股份之权益。出售事项後,添御、彭先生及张先生各自均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不预期出售事项会对本集团营运有任何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