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罗辉城先生(「罗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委任执行董事
罗先生,56岁,为美国执业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罗先生於核数及会计业服务方面拥有逾25年经验。
目前,罗先生为安贤园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22)之执行董事、副行政总裁及公司秘书;朸濬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55)之执行董事;及为美丽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06)及百德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68)之非执行董事,安贤园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朸濬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美丽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百德国际有限公司之股份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彼亦为东方?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01)之公司秘书,东方?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罗先生曾於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353)担任执行董事(由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公司秘书(由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及行政总裁(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彼亦曾於百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718)担任执行董事(由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及公司秘书(由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百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罗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首固定任期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为期两年,并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
罗先生每年收取董事袍金480,000港元,乃董事会参考其经验、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以及当前市况後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罗先生於过往三年内并无於香港或海外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位。罗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均具有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所界定之涵义)概无任何关系。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本公司(借款方)与胜致国际有限公司(出借方)订立贷款协议(已按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之补充协议补充),内容有关一笔合共最高限度100,000,000港元之短期贷款融通额。胜致国际有限公司为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并为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下之放债人牌照的持牌人,其由罗先生及诚诺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由罗先生全资拥有)分别拥有25%及73.5%;罗先生亦为胜致国际有限公司之董事。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本公司向罗先生授出购股权(「购股权」),并赋予罗先生权利认购本公司股本中15,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新普通股。购股权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之公告。除购股权外,罗先生并无於本公司之上市证券持有任何权益而须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予以披露。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罗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之股东注意,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罗先生获得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