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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保金融集团委任执行董事

2015-09-11 21:24:00

董事会欣然宣布,陈剑梁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由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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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陈剑梁先生(「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由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陈先生之详细履历如下:

陈剑梁先生

陈先生,51岁,彼於一九八八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彼亦於二零零二年获得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英国及香港法律研究生文凭。陈先生曾任职於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及香港加德士有限公司。彼亦曾任职香港政府政务主任,以及太元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办公室之首席官。彼具有丰富之投资、营商经验及网络。陈先生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融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之董事兼业务发展总监。陈先生亦为智威企业有限公司(「智威」)董事兼股东,而智威则已获委任,由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起为本集团提供顾问服务。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步年期由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起为期三年(期满後可自动续期一年,直至按照服务协议条款终止为止)。彼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告退并膺选连任。彼之任期将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将符合资格膺选连任。彼享有之全年薪酬及袍金合共为480,000港元,分12期每月尾等额支付及有酌情花红,该薪酬乃由陈先生与本集团经公平磋商後厘定,并已参考其职务、责任及服务。薪酬金额已获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批准。

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4,000,000份本公司购股权(「购股权」)已授予智威,行使价为每股1.19港元。该4,000,000份购股权中,有2,000,000份购股权已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届满。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6,0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陈先生,行使价为每股1.63港元。

除上文披露者外,(i) 陈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 陈先生於紧接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iii) 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v) 陈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会概不知悉有关委任陈先生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之股东注意,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2)(h) 至(v) 条作出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陈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