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
第23.06A条而作出。
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本公司按照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合资格人士(「承授人」)授出若干购股权(「购股权」),并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本公司股本中合共97,6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新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受方告作实,而行使购股权须经本公司批准。
所授出之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交易时段前)
授出购股权行使价: 每股2.17港元
授出购股权数目: 97,600,000份购股权
授出当日股份之收市价: 每股2.17港元
购股权有效限期: A. 上述购股权中有96,000,000份可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期间行使;
B. 上述购股权中有800,000份可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期间行使;及
C. 上述购股权中有800,000份可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期间行使。
上述已授出购股权当中,有合共3,000,000份已按下表所述授予董事:
董事姓名 於本公司之职位 获授购股权数目
陈继荣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林兆昌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周肇基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向上述董事授出购股权已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3.04(1) 条获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为承授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批准。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