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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溢利警告

2015-02-27 21:36:00

溢利警告本公告乃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之规定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发表。

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之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目前可得资料,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亏损净额较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约百分之二百二十,乃主要由於(其中包括)(i)由於相关归属条件经已达成,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及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向本集团之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有关之开支所致(乃属一次性及非现金性质;)及(ii) 短期贷款所产生之融资成本增加。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所作出之初步评估及本集团现有资料为依据,并未以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为基准。

有关本集团业绩及表现之详情将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内披露,有关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底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