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香港法例第571章)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向北京金点拍注资。当注资事项完成後,本公司将持有北京金点拍60%股权,并将成为本公司之非全资所属公司。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北京金点拍已与广州交易所集团属下之广州商品交易所订立珠宝玉石交易平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期首定15年。根据该战略合作协议,北京金点拍将成为广州商品交易所个别大宗商品的电子交易所独家平台营运商。本公司获北京金点拍知会,北京金点拍与广州商品交易所合作营运之珠宝玉石线上交易平台已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正式推出。
该交易平台除提供专业B2B珠宝翡翠玉石交易之外,广州商品交易所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於当日正式签订授信合约,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亿人民币贷款授信,让所有在该线上交易平台合资格会员,经合格交易规则进行交易者可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贷款。
於本公告日期,注资事项尚未完成。有关注资事项之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