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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授出购股权

2014-07-10 18:31:00

本公告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3.06A条而作出。

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本公司按照本公司之股东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及条件,向本集团之合资格人士(「承授人」)授出若干购股权(「购股权」),并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本公司股本中合共25,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新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受方告作实。

该等购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

授出购股权行使价:每股股份1.5港元

授出购股权数目:25,000,000份购股权

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价:每股股份1.43港元

购股权有效限期: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行使购股权之条件:授予其中一名承授人张军红先生之全部购股权将於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获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批准後方可予以行使。

授予其中一名承授人于洪彬先生(「于先生」)之全部购股权将於(i)就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融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者」)、北京金点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点拍」)及于先生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之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有关详情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之公告内披露)而言,投资者完成对北京金点拍之可能投资;及(ii)授予于先生之该等购股权将取代本公司按谅解备忘录所述拟向于先生发行之10,000,000份非上市认股权证。

概无承授人为董事、本公司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