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3.06A条而作出。
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本公司按照本公司之股东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之合资格人士(「承授人」)授出若干购股权(「购股权」),并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本公司股本中合共8,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新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受方告作实。
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授出之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授出日期」)
授出购股权行使价: 每股股份1.19港元
授出购股权数目: 8,000,000份购股权
於股份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每股股份1.19港元
购股权有效限期: 一半购股权由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可予行使;及
一半购股权由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止可予行使。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承授人为董事、本公司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