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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保金融集团关连交易收购物业

2012-04-11 22:57:00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买方(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作为卖方)订立了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该物业,代价约人民币1,181,800元。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张西铭先生间接拥有卖方7.5%股权,而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张凯南先生直接及间接拥有卖方合共54.5%股权。因此,卖方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13(1)(a)条,订立买卖协议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

由於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就买卖协议项下代价计算之各个或全部适用百分比率低於5%,故根据买卖协议拟进行之交易仅须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32条所载之申报及公布规定而获豁免遵守取得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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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买方(作为买方)与卖方(作为卖方)订立了有关该物业之买卖协议,代价约人民币1,181,800元。

买卖协议

买卖协议之主要条款概括如下:

日期

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

订约方

(1) 买方;及

(2) 卖方。於本公布日期,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张西铭先生间接拥有卖方7.5%股权,而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张凯南先生直接及间接拥有卖方合共54.5%股权。因此,卖方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将收购之物业

该物业位於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第4座6层71号室。该物业之建筑面积约209平方米。於完成收购该物业时,其将被用作本集团於中国河北省之办事处。

在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条件规限下,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该物业。

代价及完成

买卖协议项下该物业之代价约人民币1,181,800元。代价乃由订约方参考独立物业估值师所厘定该物业之指示性市值约人民币1,325,000元,经公平磋商厘定。

於本公布日期,该物业之代价已全部以现金支付,而本公司已接管该物业。该物业之完成将於该物业所有权证书发出日期当日发生,发出日期预期为二零一二年六月左右。

收购该物业之资金

该物业之代价约人民币1,181,800元已全部自本集团内部资源以现金拨付。

收购该物业之理由及好处

本集团打算收购该物业并将之用作买方办事处一部分,因为买方发现买方先前购入之办事处不足够作为买方办事处、会议室及向潜在客户举行研讨会的用途。鉴於买卖协议参考独立物业估值师所厘定该物业之指示性市值约人民币1,325,000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但不包括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张西铭先生及执行董事张凯南先生)认为,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乃由订约方按正常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达成。

一般资料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向中国河北及厦门之中小型企业提供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履约担保服务及相关顾问服务。

卖方(作为卖方),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外商独资企业,并在中国从事物业开发及物业投资。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但不包括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张西铭先生及执行董事张凯南先生)认为,买卖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就本公司及独立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且合乎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由於各自於卖方拥有权益,故张西铭先生及张凯南先生被视为於买卖协议中有利害关系,而彼等已放弃在所召开及举行以批准买卖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交易之董事会会议上投票。

创业板上市规则之含义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张西铭先生间接拥有卖方7.5%股权,而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张凯南先生直接及间接拥有卖方合共54.5%股权。因此,卖方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13(1)(a)条,订立买卖协议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

由於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就买卖协议项下代价计算之各个或全部适用百分比率低於5%,故根据买卖协议拟进行之交易仅须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0.32条所载之申报及公布规定而获豁免遵守取得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释义

在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汇於本文中使用时具有下列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之公司,其股份在创业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创业板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创业板」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

「创业板上市规则」指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物业」指卖方所开发位於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第4座6层71号室之物业

「买方」指河北大盛行担保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合营企业,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由本公司拥有买方95%股权

「买卖协议」指卖方(作为卖方)与买方(作为买方)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所订立有关收购该物业之买卖协议

「股东」指本公司股份之持有人

「卖方」指河北新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外商独资公司,属关连人士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指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