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3.06A条而作出。
中国融保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本公司按照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合资格人士(「承授人」)授出若干购股权(「购股权」),并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本公司股本中合共1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新普通股,惟须待承授人接受方告作实。
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授出之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授出购股权行使价: 每股0.63港元
授出购股权数目: 150,000,000份购股权
授出当日本公司股份之收市价: 每股0.63港元
购股权有效限期: A. 以上购股权可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期间行使;
B. 上述购股权中有600,000份可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七日至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期间分三个阶段行使;及
C. 上述购股权中有600,000份可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期间分三个阶段行使。
所授出之150,000,000份购股权当中,合共15,400,000份购股权乃授予执行董事陈小利先生。
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3.04(1)条,向董事授出购股权已获全部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