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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融保金融集团稳价期完结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2012-02-06 16:33:00

稳价期完结

本公布乃依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发出。

本公司宣布,就配售而言之稳价期已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五日(星期日)(即上市日期後第30日)完结。

於稳价期即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二年二月五日(星期日)期间,并无采取稳定价格行动。

超额配股权失效

本公司进一步宣布,超额配股权并无获牵头经办人行使,并已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星期六)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