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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内幕消息及(II) 恢复买卖

2020-08-04 00:00:00

本公布乃由滙友生命科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第17.27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收到债券持有人就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发行之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发出之要求付款函件,要求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星期四)下午五时正或之前偿还可换股债券之未偿还本金140,000,000港元连同所有应计利息(「债务」),如未能偿还债务,债券持有人将对本公司采取任何及一切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司开展清盘程序。于本公布日期,债务仍然到期及尚未偿还。

董事会已探讨重组本公司债务的不同选择,并拟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在法院监督的临时清盘制度下实行由管理层主导的重组(俗称「轻触」方式临时清盘),其提供法定延期偿付,未经开曼群岛大法院(「开曼法院」)许可,禁止对本公司开展或继续进行任何诉讼。

因此,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开曼时间),为促进本公司的财务重组,本公司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应本公司要求,向开曼法院提交清盘呈请连同委任本公司联席及个别临时清盘人(「联席临时清盘人」)的申请(「联席临时清盘人申请」()就重组而言),藉此以轻触方式重组。本公司董事会将仍为本公司管理层,而联席临时清盘人将监控、监管及监督董事会及本公司业务在董事会控制下的持续经营,并与本公司管理层一同工作,以审查与其债务及负债重组可行性有关的一切问题,包括保持本公司于联交所GEM上市。联席临时清盘人申请拟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星期三()开曼时间)进行聆讯。

董事会认为,委任联席临时清盘人在促成成功的债务重组中担任顾问╱监督角色对本公司的债务重组至关重要及适宜,以尽可能成功实现债务重组,并提供延期偿付以避免任何债权人对本公司进行无序破产清盘。鑑于本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董事会认为,委任联席临时清盘人属至关重要及适宜,根据联席临时清盘人申请就本公司委任联席临时清盘人符合本公司、其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本公司接获债券持有人就债务发出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之法定要求偿债书。

本公司将于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作出进一步公布,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法院程序的最新发展及联席临时清盘人之职责范围详情。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GEM恢复买卖。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或预期买卖本公司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