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新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与湖南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就本公司被指定(及提名其他品牌名称被指定)为电视节目《一带一路之全球华商传奇》(其将于电视频道湖南卫视国际频道播出)之冠名赞助商之独家权利订立协议。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该协议须待该协议所载之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期(即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或合作伙伴与本公司可能书面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或之前获达成后,方告完成。然而,由于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于二零二零年年初起意外爆发、相关当局所实施之出行限制及隔离措施对于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条件造成严重限制或困难,本公司自此一直与合作伙伴进行商讨,以确定是否继续进行该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儘管经过努力,惟该协议之订约方之间并无达成进一步协议。因此,根据该协议之条款,该协议已失效,而该协议之订约方已获解除彼等各自于其项下之权利、义务及责任。
董事会认为,该协议失效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