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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2021-09-01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发行且认购人已有条件同意按认购协议所载之条款及受限于其条件认购本金额为8,000,000港元之债券。债券可按初步转换价每股换股股份0.20港元(可予调整)转换为股份。

按初步转换价每股换股股份0.20港元计算,于行使所有转换权后,将予发行及配发之换股股份最高数目为40,000,000股,相当于:(i)于本公告日期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14.85%;及(ii)经发行及配发于行使所有转换权后将予发行及配发的换股股份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12.93%。

于行使债券所附带之转换权后将予发行及配发之换股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及配发。

本公司并无或将不会申请债券在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将就换股股份上市及获批准买卖向联交所作出申请。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认购事项之完成须待认购协议项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由于认购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