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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7-31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恒泰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目前可得资料,本集团预期录得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股东应占亏损增加不少于17,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股东应占亏损为约27,259,000港元。儘管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之收入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约302,385,000港元有所增加,但亏损仍增加,主要乃以下因素所致:(i)受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影响,本集团部分员工接受居家隔离,在相关隔离检疫政策解除前无法返回办公室办公或需在家办公,对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首三个月提供资讯科技服务以满足客户订单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及(ii)本集团先前为应对资讯科技业务扩张而增聘人员,导致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技术员工薪金及福利总额增加,且增幅超过本集团之收入增幅(主要归因上文(i)所述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利影响)。

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出的初步评估而作出,且并非基于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本公司现正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集团财务资料及表现之详情将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佈之时披露。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