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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5-06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恒泰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目前可得资料,本集团预期录得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股东应占亏损增加不少于20,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为约11,081,000港元,主要由于(i)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团资讯科技业务当时预期扩张而先前僱用之员工人数增加,导致本集团技术员工薪金及福利增加;及(ii)鉴于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流行病,本集团部分员工已接受居家隔离,无法返回办公室办公或需在家办公,直至相关隔离政策解除为止,此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交付资讯科技服务以满足客户订单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儘管如此,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收入较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收入约150,961,000港元略有增加。

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出的初步评估而作出,且并非基于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本公司现正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季度业绩。本集团财务资料及表现之详情将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季度业绩公佈之时披露。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