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建议股本重组及 更改每手买卖单位的更新资料

2019-04-24 00:00:00

经修订建议股本重组

诚如延后公佈所述,董事会已接获一名股东就按更高比率进行股份合併并削减每手买卖单位提供的意见及建议。

董事会已考量该等意见,并重新考量(其中包括)本公司股本重组的架构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其后,董事会已决定修订现时包括股份合併及股本削减的本公司股本重组之架构,该事项将于新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以供股东批准。其详情载列如下:

(1)股份合併

每五十(50)股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已发行现有股份合併为一(1)股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50港元之合併股份。

(2)股本削减

紧随股份合併生效后,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将予削减,方法为(i)透过注销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任何零碎合併股份,将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之合併股份数目向下凑整至最接近整数;及(ii)将当时之每股已发行合併股份注销0.49港元之本公司实缴股本,致使每股已发行合併股份之面值将由0.50港元削减至0.01港元。

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于本公佈日期,股份之每手买卖单位为20,000股现有股份。待股本重组生效后,董事会经考虑股东的意见后,亦决定修订经调整股份的建议新每手买卖单位,因此,董事会现建议将于联交所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8,000股经调整股份,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四)起生效。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于新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股本重组,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载有(其中包括)有关股本重组、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之进一步详情及新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新股东特别大会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或前后寄发予股东。

警告

股东务请注意,股本重组须待「股本重组之条件」一段所载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股本重组未必会进行。

股东如对上述任何事项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彼等之持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