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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22-11-15 00:00:00

兹提述寰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Perfect Sky Holdings Limited(「要约人」)、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丽新发展有限公司与丽新制衣国际有限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日之联合公佈(「该联合公佈」),内容有关要约人要求向计划股东提出建议,涉及要约人及丰德丽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建议合併本公司。除本公告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分别为「董事会」及「董事」)谨此公佈,红日资本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为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建议向本公司之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提出意见。根据收购守则第2.1条,委任红日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独立财务顾问就建议及计划致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意见函件,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致无利害关係计划股东之推荐建议函件,将载入计划文件内,本公司将适时寄发予其股东。

警告: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建议须待计划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若适用),故建议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推行。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之行动有疑问,应咨询彼等之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