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侨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自愿作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1月26日有关开展新业务活动之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集团之附属公司永昇建筑订立一项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为梅窝、芝麻湾及南大屿山之越野单车径网络兴建厠所及辅助设施。
由于最近爆发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导致分包协议所预期的建筑工程大幅延迟。于2020年3月3日,永昇建筑与承包商订立一项终止协议,据此,订约各方已同意终止分包协议。根据终止协议,分包协议应自终止协议之日起终止,而订约各方同意放弃其就有关分包协议之事宜而对另一方具有或可能具有的所有现有或未来申索。
董事会认为,终止分包协议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对本集团之业务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