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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息政策

2019-03-18 00:00:00

本公告乃侨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巿规则(「GEM上巿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董事会已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批准并采纳一项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根据股息政策,在决定是否建议派发股息及在釐定股息金额时,董事会须考虑下列因素,其中包括:

(i)经营及财务业绩;

(ii)现金流状况;

(iii)业务状况及策略;

(iv)未来营运及盈利;

(v)税务考虑;

(vi)已付中期股息(如有);

(vii)资本需求及开支计划;

(viii)股东利益;

(ix)法定及监管限制;

(x)有关派付股息的任何限制;及

(xi)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本公司宣派及派付有关股息亦受开曼群岛公司法、任何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以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下的任何限制所规限。

任何根据股息政策于未来宣派及派付的股息,均须经董事会釐定其将符合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后,方可宣派及派付。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股息政策,并可能在其认为合适及必要时,随时行使其全权及绝对酌情权以更新、修订及╱或更改股息政策。本公司概不能保证会就任何一段期间派付任何特定金额的股息。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