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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A(2)条刊发公告

2021-06-29 00:00:00

本公告由WWPKG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纵横游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A(2)条而刊发。

兹提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发出的纪律行动声明(「该声明」),内容有关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上市委员会」)对华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3)(「华讯」)及其十名董事(「相关董事」,包括华讯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严元浩先生(「严先生」))施加制裁及指令(「制裁」)。严先生现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该声明,上市委员会制定,(i)华讯主要因未有就该声明所详述若干交易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因而违反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49条及第14A.36条,及(ii)相关董事违反上市规则第3.08(f)条,并违反关于董事根据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的格式向联交所作出的声明及承诺项下责任,彼等未有以合理技能、谨慎及尽职努力保障华讯在有关交易中的权益并促使华讯遵守上市规则。华讯及相关董事已与联交所达成协议,以解决针对彼等的纪律行动。有关制裁的进一步详情载于该声明。

严先生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起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严先生为为香港及英国律师,亦为澳洲大律师及事务律师。自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七年,彼在香港律政司担任草拟专员一职,亦曾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严先生于二零零零年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严先生现为香港树仁大学及北京师范大学的特聘教授。严先生为香港科技大学顾问委员会的荣誉委员及香港大学教育学院的荣誉院士。彼为两间中学之校董、香港邻舍辅导会主席及协康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彼亦为博爱医院及香港护理专科学院的名誉顾问。严先生为金川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62)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审阅及评估有关制裁以及严先生的经验及对本公司所作贡献,并认为儘管面临制裁,严先生仍适合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1条及第5.02条担任董事,理由如下:

(1)导致制裁的事件并不涉及欺诈或不诚实或对严先生的诚信造成疑问。

(2)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严先生并无参与本集团的日常营运,而就董事会所深知及确信,该声明中所述制裁与本集团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或本集团的任何业务营运无关(严先生为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且不会对本集团造成影响。

(3)严先生将按照联交所指示出席有关监管及法律专题(包括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21小时培训(「培训」)。

(4)考虑到严先生的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经验,以及彼透过履行董事会成员兼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之职责而对本公司所作贡献,董事会认为,在按照联交所指令完成培训后,严先生继续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乃属适当合宜。

严先生已向本公司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与彼有关的其他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h)至17.50(2)(v)条规定予以披露,而彼并不知悉有任何其他资料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