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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须予披露交易-收购位于印尼的物业

2020-02-26 00:00:00

兹提述东方大学城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 本公司」)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有关收购物业的公告(「 该公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补充公告旨在就有关卖方最终受益所有者的身份提供补充资讯

卖方的最终受益所有者

如该公告所披露,卖方是PT. Mapalus Mancacakti, 一家于印尼成立的有限公司,为该物业的开发商。 基于现有的公开信息, Kwan Sioe Moei女士及Nio Yantony先生为卖方的最终受益所有者,分别持有卖方60%及40%的权益。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 尽悉及确信, Kwan Sioe Moei女士及NioYantony先生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人士( 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的协力厂商。

以上所述补充资讯不影响该公告所包含的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