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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新细则

2023-04-24 00:00:00

建议采纳新细则

本公告乃由Global Mastermind Holdings Limited环球大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1)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及各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对本公司现有章程细则(「现有细则」)进行若干修订(「建议修订」),以(其中包括)符合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GEM上市规则附录三(「附录三」)所载的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反映与开曼群岛适用法例及GEM上市规则有关的若干更新,并包括与建议修订一致的其他内务修订。因此,董事会建议采纳本公司的新一套经修订及重列章程细则(「新细则」)以取代及排除现有细则。

将纳入新细则的建议修订的主要领域概述如下:

a. 删除如本公司购买供赎回之用之可赎回股份,凡非透过市场或投标进行之购买均不得超

过本公司不时于股东大会(不论是一般或就特定购买召开之会议)上釐定之最高价格,及如透过投标购买,便须让所有相同股东参与投标;

b. 根据附录三第14(1)段,规定本公司须每个财政年度举行一次股东週年大会,而每届股东

週年大会须于本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六(6)个月内举行,除非较长期间并无违反GEM上市规则(如有);

c. 根据附录三第14(2)段,规定股东週年大会必须以不少于二十一(21)个完整日的书面通知

召开,而所有其他股东大会必须以不少于十四(14)个完整日的书面通知召开(除非GEM上市规则另有许可);

d. 根据附录三第14(3)段,规定股东须有权于股东大会上发言及于股东大会上投票,除非个

别股东受GEM上市规则规定须就批准所审议的事宜放弃投票权;

e.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8A条,澄清当董事仍有资格就董事会批准其或其任何紧密联繫

人对其有重大利益的合约或安排的决议案或任何其他提案进行投票(并计入法定人数)时的特殊情况;

f. 根据附录三第17段,规定核数师的委任及解聘必须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

g. 根据附录三第17段,规定核数师的薪酬应由本公司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或按股

东可能通过普通决议案决定的有关方式釐定;

h. 规定在董事未填补核数师职位的任何临时空缺的情况下,尚存或留任核数师(如有)可担

任该职,且董事据此委任的任何核数师的薪酬可由董事会釐定。根据新细则,委任的核数师应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并应由股东根据新细则委任,薪酬由股东釐定;

i. 除非董事另有釐定,规定本公司的财政年度结算日为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j. 根据建议修订作出其他内务修订,以更好地保持措辞一致,并反映与开曼群岛适用法例

及GEM上市规则有关的若干更新。

建议修订及采纳新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因采纳新细则而带来的建议修订详情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