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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2022-05-17 00:00:00

提供财务资助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环球大通金融服务(作为贷款方)与客户J(作为借款方)订立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环球大通金融服务已有条件同意向客户J授出本金额最多为17,000,000港元之融资,自贷款协议成为无条件当日起计为期24个月。

贷款协议之主要条款及条件载列于本公告内「贷款协议」一节。

董事认为,授出融资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授出融资之一项相关适用百分比率(根据GEM上市规则计算)超过5%但全部均低于25%,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章,授出融资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仅须遵守GEM上市规则之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