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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该等资产

2022-12-08 00:00:00

出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卖方(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陕西小山川矿产资源开发建设之分公司,作为卖方)、买方(作为买方)及矿主(作为见证人)订立出售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该等资产,代价为人民币1.6926亿元(包括增值税)(可予调整)。

《GEM上市规则》之含意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由于有关出售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为5%以上但低于25%,因此,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有关通知及刊登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