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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思维自愿公告有关建议收购事项之谅解备忘录之附函

2018-05-30 17:40:00

兹提述量子思维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订立有关建议收购深圳市中信网安认证有限公司之70%股权的谅解备忘录。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谅解备忘录之延期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深圳安信於谅解备忘录日期起三个月内(或订约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後日期()「独家优先期」)享有与卖方磋商建议收购事项之独家优先权。谅解备忘录将於以下情况发生时(以较早者为准)失效:(a)订约方已订立正式协议;或(b)於谅解备忘录日期起满3个月时(或订约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後日期)。

由於深圳安信需要更多时间对中信网安集团进行尽职审查,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交易时段後),深圳安信与卖方订立谅解备忘录之附函(「附函」),以延长独家优先期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或订约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後日期)。根据附函,谅解备忘录将於以下情况发生时(以较早者为准)失效:(a)订约方已订立正式协议;或(b)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或订约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後日期)。

除前述修订者外,谅解备忘录之所有其他条款内容将维持不变,且继续具十足效力及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