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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1-03-05 00:00:00

兹提述量子思维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1)成立合资公司及(2)视作出售本公司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的股权。除另行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成立合资公司的进一步详情;(ii)本集团财务资料;及(iii)根据GEM上市规则须载于通函的其他资料的通函(「该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或之前寄交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该通函的若干资料,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已获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将寄发该通函时间延迟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或之前。目前预期,该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后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或之前。有关豁免仅适用于此事项,倘本公司的情况有变,联交所可撤回或更改有关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