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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正面盈利预告的补充公告

2020-11-06 00:00:00

本公告由量子思维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发佈。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溢利,而二零一九年同期则录得亏损(「正面盈利预告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正面盈利预告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正面盈利预告公告所述者外,董事会谨此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根据董事会目前可得最新资料,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约2,560万港元,二零一九年同期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约1,490万港元。预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主要由于根据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的买卖协议出售中国支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一次性收益约5,280万港元所致。

上述额外资料对正面盈利预告公告所载其他资料并无影响。本公告及正面盈利预告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时可得的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尚未经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可能与本公告及正面盈利预告公告所披露者不同。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的详情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按照GEM上市规则规定公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