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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2020-09-16 00:00:00

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100,000,000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10港元。认购事项须待本公告「条件」一段所载多项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认购股份相当于(i)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32%;及(ii)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视乎认购事项完成而定)而扩大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假设除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外,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完成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任何变动)约2.27%。

认购价定为每股认购股份0.10港元,较(i)于最后交易日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收市价0.119港元折让约19.0%;及(ii)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交易日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平均收市价0.107港元折让约7.0%。

假设所有认购股份获悉数认购,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预期为10,000,000港元。认购事项扣除开支后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为约9,700,000港元。所得款项现时拟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完成须待「条件」一节所载认购协议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由于认购事项未必一定会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