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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警

2020-11-09 00:00:00

汇联金融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报告期」)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之收益将较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大幅减少约84%,且报告期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人民币102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人民币24百万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主要是由于(i)报告期投资于物业发展项目的投资收入及财务顾问服务收入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均减少超过90%;(ii)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物业发展项目投资)的公平值变动产生重大亏损不少于人民币68百万元;及(iii)报告期平台服务收入较二零一九年同期大幅减少超过50%。

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受中国爆发冠状病毒(COVID-19)影响,本集团大部分物业发展项目的建设及销售活动暂停及╱或延期。因此,本集团于报告期内的物业发展项目投资收益大幅减少,且由于预期本集团物业发展项目销售活动所得现金流将有所延迟,报告期内的相关物业投资项目公平值亦录得重大亏损。另一方面,因爆发COVID-19疫情作出的个人旅游限制亦大幅减缓本集团与潜在客户的沟通及合作,阻碍金融服务平台的发展,对金融服务平台的财务业绩有所影响。

虽然二零二零年第三季的经营环境稍为改善,但由于今年上半年大幅亏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首九个月的整体业绩与二零一九年同期相比仍然出现大幅下滑。

本公司仍在落实报告期之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集团报告期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且该等资料并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审阅,可能于进一步审阅后有所调整。本集团报告期之最终业绩将于本集团业绩公告中披露,且预期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公佈。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该业绩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